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: 2014年7月22日,国务院印发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》(国发﹝2014﹞27号),取消“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审批”事项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,继续有效实施《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国发﹝1997﹞37号)进口设备税收政策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、外汇局: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转变政府职能,提高工作效率,进一步改进备案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简化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程序,商务部备案由纸质材料备案改为电子数据备案和事中事后抽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