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境内居民企业2020年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,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,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?如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,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?如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,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?
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,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,按照发生额的60%扣除,税前扣除额为4*60%=2.4万元。实际发生额的60%小于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5‰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,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,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5‰即5万元,但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%计算,实际可税前扣除额为3.6万元,未超过限额,因此该企业当年能在税前扣除3.6万元。实际发生额的60%大于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5‰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,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,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%计算,可税前扣除额为6万元,但由于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5‰,销售收入1000万元的5‰为5万元,因此,此情形下该企业当年只能在税前扣除5万元,超过5万元部分不得税前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