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创业板上市基本流程

发布时间: 2021-06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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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、委任保荐人及专业顾问


委任有经验的专业顾问团队是新股成功上市的关键。专业顾问一般包括保荐人及包销商、外国及本地律师、会计师等。上市申请人须于提交上市申请前至少两个月委任保荐人,并于委任后五个营业日内书面通知香港交易所。

公司务须征询专业顾问团队的意见,以商讨公司是否适合上市、上市所需之时间和费用及在上市后将面对的问题、挑战与持续责任。


2筹备上市流程


专业顾问对公司进行尽职审查,并协助拟备招股章程(此阶段的招股章程拟稿亦称「申请版本」)。招股章程须载有一切所需资料,能让投资者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。


3、向交易所上市部提交上市申请

向上市部提交上市申请(A1,包括申请版本),假若A1的资料大致完备,上市部会确认收悉,并在网站等在中英文申请版本。

4上市部审阅申请

上市部其后会对A1进行详细审核,评估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资格、是否适宜上市、业务是否可持续、公司是否遵守规条以及作出充分披露。


首轮意见会于接获申请后十个营业日内发出。上市时间并没有一个预设的时间表,主要取决于公司回复的时间及质量。


5推广路演

包销商一般会协助公司筹备推广活动,包括投资者教育及新股路演。


6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交易

成功定价及分配股份予机构投资者和散户后,公司便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进行买卖。